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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5年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通知

2015年2月12日 作者: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5年利用福利彩票

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通知

 

京民社发〔2015〕48号

 

各区县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2015年,市民政局安排福彩公益金2475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要求,2015年北京市福彩公益金重点资助社会组织在扶老助老、扶残助残、扶贫济困、社区公益、行业管理、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六大领域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

(一)扶老助老

社会组织开展的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老年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结对关爱、心理关怀服务,老年人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服务,及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扶残助残

社会组织开展的为残障人士的康复和技能发展、就业和社会融入提供的服务,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三)扶贫济困

社会组织开展的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服务,贫困家庭救助帮困服务,以及其他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的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

(四)社区公益

社会组织依托某一个或多个社区开展的为社区居民直接提供的矛盾排解、法律援助、社区安全、社区治理、健康教育、社区儿童照看等服务。

(五)行业管理

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领域开展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包括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制订等行业管理服务。

(六)社会组织扶持发展

社会组织以促进社会组织民主管理、规范化运作、能力提升为目标,提供的孵化培育、教育培训、咨询评价、资源配置、行业管理等服务。

不资助基建、调查研究、宣传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在北京市、区县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四)最近一年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五)有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经验,有专业化的项目执行团队,以及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设备。

 

三、申报方式

2015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分为两部分,一是社会组织独立申报项目,二是社会组织组团申报项目。鼓励社会组织按项目链、按类别、按地域自由组合,互相支持配合开展成规模、多内容、多方位服务的组团项目。

(一)独立申报。单个社会组织开展的,具有一定规模、资源整合程度高、受益面广、示范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品牌项目可以独立申报。

(二)组团申报。社会组织根据性质相似、功能相近、资源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可以自由组合,联合申报项目。组团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项目链式的组团。即在同一领域开展的,由不同服务内容项目形成的组团。二是项目上中下游的组团。即由基金会资助或以支持性组织为主导,根据项目需求结成的能够互相资源配置的组团。三是地域式组团。即由市、区县、社区社会组织联合开展的组团项目。

市民政局也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将一些独立申报的项目纳入组团项目,或将一些独立申报的项目进行组合形成组团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应为北京市,且项目应于2015年内完成。  

(二)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三)组团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要建立一个项目运作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提出详细的任务分工、项目实施、资金分配和监督考核管理方案。

(四)一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个项目禁止多头申报。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

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资金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一)项目资金可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出的劳务费、志愿者补贴、活动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资料费、必需的器材设备费。劳务费和志愿者补贴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

(二)以社工等人力成本为主的社会服务活动,劳务费和志愿者补贴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

(三)项目资金不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人员福利费。

 

六、工作程序及安排

北京市民政局成立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主要程序是:

1.发布通知。民政部门将资助范围、资助方式等信息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2.项目申报。各社会组织根据本单位宗旨,确定项目目标,做好组团协调,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报告,于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3.项目评审。市民政局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按照项目遴选标准进行项目评审,提出资助项目和资金额度的建议,审定组团项目中明确的分配资金额度,经市民政局批准立项。

4.签订协议。市民政局与承担项目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明确服务的时间、范围、资金、要求、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5.项目监管。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及指导,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资助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七、项目报送

各社会组织登录“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填写《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bjstbxm@163.com。区县社会组织独立申报项目的,应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各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初审后,择优选取1-2个示范项目,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jstbxm@163.com。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0日。

 

附件: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民政局

2015年1月30日

 

第三方机构北京市恩派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联系人:

白牡丹  82141106、18210299275

董  密  82141109、13671069067

社会团体联系人:朱  娟  65396014

民办非企业单位联系人:王  琛  65396019

基金会联系人:芮俊立  65396025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系人:唐  铮  68465386、65396003

编制处联系人:陈  茜  6539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