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2015年7月捐赠收入和公益支出公示
2015年8月5日 作者:
截至2015年7月31日,我会历年累计捐赠收入和公益支出如下:
捐赠收入:34,088,849.87元
其中:货币捐赠收入31,975,548.03元
物资捐赠收入2,113,301.84元
其中:限定“薪火爱心基金”项目3,661,737.52元
限定“远东宏信公益基金”项目11,823,043.30元
限定“康联慈善基金”项目2,021,596元
限定“阳光爱自闭症教育基金”项目346,935元
限定“立欧公益基金”项目1,644,493.76元
限定“泰格医学基金”项目4,390,000元
限定“春妍乳腺癌关爱基金”项目330,5 00元
限定“赐金助学基金”项目373,400元
限定“微互助基金”项目150,283元
限定“克切拉慈善基金”项目322,810.68元
限定“鑫银公益基金”项目517,699.77元
限定“心灵氧吧”项目90,000元
限定“关爱乙肝患者”项目341,646元
限定“关爱癫痫患者”项目1,260,000元
限定“南洋爱心教育基金”项目742,924.90元
限定“基金会管理费用”912,200元
限定“丽姐助学基金”项目1,366,176.76元
限定“光慈公益基金”项目104,000元
限定“上海市闵行台商慈善基金”项目1,004,750元
限定“GE乳腺癌关爱基金”项目182,758.54元
限定“和诚阳光儿童基金”项目65,000元
其他:限定“远东宏信公益基金”项目692,036.89元
非限定收入 2,715,182.66元
公益支出:27,443,809.59元
其中:货币支出26,538,344.79元
物资支出905,464.80元
其中:“薪火爱心基金”项目支出3,531,791.44元
“远东宏信公益基金”项目支出12,515,080.19元
“康联慈善基金”项目支出1,447,968.6元
“阳光爱自闭症教育基金”项目支出1,276,805.70元
“立欧公益基金”项目支出815,742.95元
“泰格医学基金”项目支出3,887,795元
“克切拉慈善基金”项目支出146,295.75元
“鑫银公益基金”项目支出60,082.62元
“春妍乳腺癌关爱基金”项目支出138,695.60元
“微互助基金”项目支出148,919.22元
“心灵氧吧”项目支出98,607.40元
“赐金助学基金”项目支出368,400元
“关爱乙肝患者”项目支出318,632.25元
“关爱癫痫患者”项目支出79,812元
“扶贫济困”项目支出250,804.74元
“公益助学”项目支出234,410.25元
“法律援助”项目支出139,573.85元
“南洋爱心教育基金”项目支出87,649.40元
“丽姐助学基金”项目支出1,364,765.20元
“光慈公益基金”项目支出29,087元
“上海市闵行台商慈善基金”项目支出218,014.40元
“和诚阳光儿童基金”项目支出15,030.40元
“GE乳腺癌关爱基金”项目支出70,068元
非限定支出:1,000元
管理费用支出2,051,317.55元
结存:5,285,759.62元
其中:货币结存4,077,922.58元
物资结存1,207,837.04元
其中:“薪火爱心基金”项目结存129,946.08元
“远东宏信公益基金”项目结存0元
“康联慈善基金”项目结存573,627.4元
“阳光爱自闭症教育基金”项目结存-929,870.70元
“立欧公益基金”项目结存828,750.81元
“春妍乳腺癌关爱基金”项目结存191,804.40元
“微互助基金”项目结存1,363.78元
“泰格医学基金”项目结存502,205元
“克切拉慈善基金”项目结存176,514.93元
“鑫银公益基金”项目结存457,617.15元
“关爱乙肝患者”项目结存23,013.75元
“关爱癫痫患者”项目结存1,180,188元
“心灵氧吧”项目结存-8,607.40元
“南洋爱心教育基金”项目结存655,275.50元
“赐金助学基金”项目结存5,000元
“丽姐助学基金”项目结存1,411.56元
“光慈公益基金“项目结存74,913元
“上海市闵行台商慈善基金”项目结存786,735.60元
“GE乳腺癌关爱基金”项目结存112,690.54元
“和诚阳光儿童基金”项目结存49,969.60元
非限定结存:2,714,182.66元
我会采用“看穿式”二级帐户体系,即我会在基本帐户下设立二级明细帐户,记载所管理的各项目(基金)的收支明细和余额,捐赠人可以直接了解每笔收支的明细情况。
我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泛亚华融(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理记帐,我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由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并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一、本月捐赠收入
(一)“薪火爱心基金”捐款收入
7月1日 狮王日用化工(青岛)有限公司捐赠小狮王套装3264套(价值 27,287.04元)
7月21日 张湘君捐款5,000.66元
张军捐款200元
7月22日 蔡锋捐款1,000.01元
陈青旸捐款1,000元
梁倩捐款300元
曲丽梅捐款500元
李艳媚捐款200元
7月24日 顾群颖捐款1,000元
7月24日 上海洁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捐款500元
7月25日 姚方慧捐款200元
达哇拉毛捐款10,000元
7月26日 王乃凤捐款5,000元
7月27日 邱瑾瑜捐款1,000元
7月30日 庄倩捐款500元
(二)“克切拉慈善基金”捐款收入
7月1日 朱钰瑾捐款400元
杨艳捐款360元
7月8日 林子胜捐款900元
7月19日 诸葛卿捐款600元
(三) “鑫银公益基金”捐款收入
7月27日 赵永军捐款1,000元
蓝天捐款500元
(四)“丽姐助学基金” 捐款收入
7月19日 陈晓燕捐款10,000元
7月20日 单国梁捐款5,000元
陈明捐款1,600元
杨丹清捐款1,600元
徐超华捐款1,600元
薛粉华捐款200元
杨莺歌捐款2,400元
秦容捐款2,100元
刘云波捐款2,000元
李小慧捐款800元
袁美捐款800元
朱良伟捐款800元
陈秋霞捐款1,100元
(五)“上海市闵行台商慈善基金”捐款收入
7月28日 庄震霆捐款10,000元
(六)“非限定” 捐款收入
7月15日 深圳阳光公益群捐款454元
本月小计:97,901.71元
其中:货币捐赠收入70,614.67元
物资捐赠收入27,287.04元
其中:“薪火爱心基金”捐赠收入53,687.71元(货币26,400.67元,物资27,287.04元)
“克切拉慈善基金”捐款收入2,260元
“鑫银公益基金”捐款收入1,500元
“丽姐助学基金” 捐款收入30,000元
“上海市闵行台商慈善基金”捐款收入10,000元
非限定性捐赠收入:深圳阳光公益群捐款收入454元
二、本月公益支出
(一)“薪火爱心基金”项目支出
7月7日 支出3,529元,用于支付《多杰》北京演出项目洽谈预定场地的住宿费和交通费
其中:交通费1,498元
住宿费2,026元
汇款手续费5元
支出1,245元,用于支付捐赠小狮王套装图书的运费
其中:运费1240元
汇款手续费5元
7月8日 支出789元,用于购买打印机
其中:打印机779元
汇款手续费10元
7月16日 支出25元,用于支付备用金汇款手续费
7月28日 支出129元 用于邮寄捐款人发票及证书
(二)“克切拉慈善基金”项目支出
7月28日 支出21元,用于支付邮寄捐款人发票及证书费用
(三)“丽姐助学基金”项目支出
7月20日 支出21元,用于支付邮寄捐款人发票及证书费用
支出28,200元,用于支付2015年春季助学款和“点滴是生命”助学款
其中:紫阳县高桥镇中心学校15,000元
夏检朋800元
陈润芝800元
陈英堂800元
胡益梅800元
林正平800元
唐大权1,200元
严明镜800元
刘交琴800元
龚宪伟1,200元
邓永玖1,200元
邓永春1,200元
田先富1,200元
张友琴800元
周从军800元
徐福丹1,000元
宋世玲800元
紫阳县向阳镇中心小学13,200元
程应琴1,200元
向源富800元
向源可1,200元
杨祥酒800元
杨祥健800元
王齐文400元
马维明800元
覃洪丽800元
陈保山800元
丁习娟800元
熊勇伟800元
钟伟800元
邓升香800元
陈国涛800元
谭正菊800元
谭正涛800元
7月21日 支出10元,用于支付备用金汇款手续费
(四)“康联慈善基金” 项目支出
7月22日 支出1,574.6元,用于资助汶川地震灾民付利华就医款
7月31日 支出16,591元,用于志愿者往返甘肃甘南小学差旅费
其中:刘淇嘉往返机票2,810元
薛琨往返机票1,960元
张维往返机票2,880元、保险费20元、邮寄费20元
宋涛往返机票2,052元
杨青往返机票2,317元、交通费382元、保险50元
住宿费4,100元
本月小计:52,134.60元
其中:“薪火爱心基金”项目支出5717元
“克切拉慈善基金”项目支出21元
“丽姐助学基金”项目支出28,231元
“康联慈善基金”项目支出18,165.60元
三、管理费用支出
本月管理费用支出55,589.60元
其中:公杂费支出37,017.60元
人员工资及劳务费支出18,572元,工资和补贴标准如下:
(1)张建国(秘书长):4,200元/月
(2)姚文(秘书):4,724元/月
(3)刘春雁(会计):4,624元/月
(4)夏继红(出纳):4,024元/月
(5)阮翔:500元/月(2015年7月份志愿者补贴)
(6)沈新贤(上海出纳):500元/月
我会对上述捐赠人谨表示诚挚的敬意!我会将遵照捐赠人的意愿,将上述捐款全部用于慈善事业的发展。
我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会公益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10-51696965,联系人:周乐良(理事长),邮箱:shijicishan@163.com